邢台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时间: 2018.01.04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统计依法行政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义
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制定的进一步明确统计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为统计工作明确执法职责、厘清执法责任、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层级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提供了坚强保障。各级统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实施对统计工作管理,以推行统计执法责任制实现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统计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邢台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邢统法字〔2017〕8号),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执法岗位责任,明确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科室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执行。
1、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严格遵守统计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
2、依法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要紧盯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工作过程和流程的监督,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数据质量核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情况进行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检查,保障统计调查取得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认真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减少处罚的自由空间。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服务与执法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建立执法公开、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畅通统计违法问题和线索发现渠道,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工作重心,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公开通报曝光,发挥对全社会的警示作用。健全完善统计部门与有关机关的案件移送制度,严格按照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规定,做好案件和处分处理建议的移送工作,构建防范统计弄虚作假长效机制。
5、深入宣传统计法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认真落实统计普法责任,突出抓好对党政领导、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各专业在统计工作培训、会议要将统计普法作为重要内容做出安排,要在推动统计工作中积极宣传统计法,提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配合意识。
6、强化工作责任。深入贯彻《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精神,各级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岗位责任,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法规工作机构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各相关专业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好本专业领域的执法监管职责,构建立体化全覆盖、规范严密运转有序的统计执法责任体系。
三、不断完善统计执法责任
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按照执法任务流程化、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运行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统计执法责任机制。
1、制定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方案。要统筹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立足务实管用,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的抓好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要根据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体现统计行政执法特点,确定统计部门、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将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提出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分类别制定具体统计行政执法流程图,细化任务,明晰职责。
2、不断健全完善统计执法责任体系。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统计部门岗位责任,逐项分解,执法责任覆盖执法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守责、人人尽责。注重统计法律法规在本专业领域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建立统计工作全员守法、规范执法的良好法治局面。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巩固改革经验和成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统计执法裁量权,细化统计违纪违法情节认定和行政处分处理建议,大力推进县级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优化执法力量配备。各级统计部门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人员。强化市县两级一线统计执法力量,市级统计部门要设置独立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县级统计部门应当有专职执法人员,确保有充足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工作。在各专业骨干中有计划地选配执法人员。严把统计执法人员准入关,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事业编制人员、未经培训考试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2、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执法人员任职上岗培训制度,利用网络平台、举办培训班、强化岗位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重要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相关知识。将执法业务学习纳入业务能力考核内容,增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法业务能力。
3、严格执法纪律约束。认真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关于执法检查的工作规定,两人以上执证亮证执法。对妨碍执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进行记录,执法人员不得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要严格遵守中央各项纪律规定及廉政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执法先守纪、执法先正已,切实保障统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
五、强化工作推动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统计部门要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切实履行统计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有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各级统计部门要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推行和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内容,通过工作调研、情况报告、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各单位、工作人员述职考核评议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要考核评议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情况,建立相应的激励奖惩机制。
3、强化执法公开。要将统计执法责任制向社会公开,公开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时更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惩治和预防统计执法腐败,防控统计执法廉政风险,以公开促进责任制深入落实。
4、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河北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及过错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按要求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或推行执法责任制不力的,有关领导人员要承担责任,对在统计执法中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
邢台市统计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