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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统计职称考试的通知

时间: 2017.06.07

邢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统计局,市直各部门职改办: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统计局印发的《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会计、审计及经济类专业)工作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2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点设在石家庄市。)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

(2)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4年以上;

(3)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2017年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网址、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http://124.239.212.132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10日。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完成后上传照片并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考试结束后及发放资格证时,市、省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因学历造假、学历不符合要求、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网上缴费

2017年统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费、教材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15日17:30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2017年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用书全部实行网上征订、网上缴费。考试用书由考生自愿订购,一旦订购缴费成功不再办理退订。考试大纲在国家统计局外网下载。

(三)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发布

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7年10月13日9时至10月21日17时,在(http://124.239.212.132/)河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成绩发布: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五、考生要求

1.考生要认真浏览《网上报名指南》,注意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入场。遗失身份证的,可携带由公安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可以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5.考试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六、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一)积极谋划,做好考试宣传和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要利用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大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力度。全国统计考办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及时告知考生。 

(二)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和人事职改部门要对考生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及时察看网上报名情况,在审核时要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各级统计、人事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考试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并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2号),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强化考试管理、考场纪律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加大巡视力度防范和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的按照人事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七、市统计专业职改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288200

 

                                                                         邢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邢台市统计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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